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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避免麻烦,事先弄清买房婚前婚后利弊

房天下综合整理  2016-03-30 09:32

[摘要] 因为相爱而想要结婚组建家庭,而家庭的前提是需要有个安居之所。但如今往往因为房子的分配因素而为婚姻埋下一个“导火索”。甚至还出现了所谓的“丈母娘想要你有房”这样的言论。所以婚前、婚后买房利弊要先搞清楚。

因为相爱而想要结婚组建家庭,而家庭的前提是需要有个安居之所。但如今往往因为房子的分配因素而为婚姻埋下一个“导火索”。甚至还出现了所谓的“丈母娘想要你有房”这样的言论。所以婚前、婚后买房利弊要先搞清楚。

为避免麻烦,事先弄清买房婚前婚后利弊

婚前婚后买房区别

一、如何区分婚前买房婚后买房

买房的先后在法律上和婚姻大的联系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,根据婚姻法17、18条规定,婚前取得财产为个人财产,婚后取得为夫妻共同财产,而夫妻共同财产要是万一离婚的话是要分对方一半的,即使当初对方没在房子上花一分钱。

因而,婚前买房,房子写了谁的名字,就属于谁。结婚前男方买房,应属于男方的婚前财产,因此假如离婚,房子应归属男方,除非把房子做夫妻共同财产的公证;结婚后买房,如果还是男方出钱的话,在办房产证的时候,根据新规定,若夫妻双方都在场,且女方要在场签字,那么应是夫妻双方共用财产。

二、婚后父母出资买房

婚姻法第二十二条指出:结婚前,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,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,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。结婚后,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,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,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。

也就是说,如果男方父母为购置房屋出了全资,也没有明确表示房屋是赠与夫妻二人,那么房子是赠予男方一人,杨女士没有份。但是,如果是婚后男方父母全资买房,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予男方一人的话,房子是赠予夫妻二人的,为夫妻共同财产。

啥叫共同财产?

1、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,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,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,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;

2、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,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,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,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。

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,离婚时,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,评估单位进行评估,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;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,双方进行竞价;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,人民法院进行拍卖,然后进行分配。

什么不属于共同财产?

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,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,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,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,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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