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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市回暖下的“暗点” 买房违约竟成风

房天下综合整理  2015-06-11 14:01

楼市的回暖,让人欢喜的同时也让人忧!因为有的购房者即使与二手房卖家签了购房合同,也无法让交易成功。因为市场太好的缘故,卖家即使违约也想涨价再卖房。

买家连续两次“中招”

买房原本是件喜庆事,但在陇南,许多购房者却为此烦恼不已。有人连续两次被卖家违约;有人原本有房,却为了换房陷入了“无家可归”的困境。

一位姓高的女士就曾连续两次“中招”。由于家庭人员增多,高女士今年看某片区一套137平方米的房屋,今年1月与卖家签订了购房合同,总价510万,并支付了25万元定金

由于一些因素,该楼盘一下子涨到710万,卖家开始以各种理由推诿,甚至玩消失。后还表示不卖了。

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,卖家违约需要支付双倍定金房屋成交价的20%作为赔偿金,而这位卖家却只愿意支付3个月的定金利息,甚至扬言“不怕告,官司耗个两三年,房价涨到你更买不起房”。

事实确实如此。在“3·30”新政的刺激下,高女士先前卖出的房子已经涨了近100万元。由于担心房价继续上涨,高女士决定赶紧另寻其他房源,在同片区签订了另一套139平方米的房屋,总价550万。

为了避免再次遭遇违约,高女士支付了定金35万,以提高违约成本,然而这并没有什么用。这次的这位卖家还是以各种理由违约了。

卖家违约成本太低

被卖家违约的购房者仍在继续增加,二手房买家维权群不时加入新成员,大家在群里分享维权信息,相互打气,相互安慰。

“卖家违约的根本原因在于违约成本低,房价上涨的幅度已 出了合同约定的违约金金额。”专业律师表示。

按照目前较为普遍的购房合同违约金高只是预付定金的2倍或房屋成交价的20%,在房价暴涨30%以上的情况下,即便违约,卖家依然有利可图。

国人缺乏契约精神,在利益面前,一些人更愿意选择违约。

“卖家违约成为楼市的普遍情况,他们次以某个价格出售房屋后,往往又会将房屋挂到其他中介出售,如有买家愿意出更高的价格,高到可以覆盖违约金并有盈余,他们就会选择违约,且违约底气十足。”该房产中介人士说。

不过,对于这些违约,大多数买家的愿望并非赔钱,而是希望能够按照原合同交易。他还提醒,买家不要害怕买二手房,只要在签约时提高违约成本,预先防范,便可降低卖家违约概率。

所幸的是,市场已经出现了楼市将进入平稳期的声音,暴涨的不可持续将大大减弱卖家违约的底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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